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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患上职业病如何维权
www.110.com 2010-07-15 11:51

  我国是全球高发国家,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随着中国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新的职业危害风险以及职业病不断出现,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维权路上更是艰辛。

  28岁的河南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上年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他之所以要“开胸验肺”,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得了职业病。

  此外有人质疑:职业病检查需要职工提交工作单位提供的从业证明,但如果单位不给开证明,这些患病的职工是不是就不能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专职说,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诊断需要的必要资料,诊断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述的材料,比如自己陈述,或者可以找工友,拿着相关的材料,其他旁证能够证实这种情况也同样可以做出相应的诊断结论、相应的鉴定结论。比如你的单、工资条、门证等等。证明了你曾在这儿确实从事工作。

  相关知识:

  法定职业病

  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括九大类,分别是:

  1. 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2. 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3.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4.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5.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6. 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7. 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8. 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9. 其他职业病。有化学灼伤、金属烟热等。

  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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