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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为讨薪两次烧光缆扬言炸大桥
www.110.com 2010-07-15 11:54

    中国法院网讯   河北省定州市农民崔立英为讨要,两次烧毁通信光缆,并扬言要炸掉铁路大桥。日前,河北石家庄铁路运输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崔立英有期徒刑4年。
  崔立英于1999年至2001年带领农民工在呼和浩特市承包建筑工程时被拖欠部分工资。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为引起政府有关部门重视,崔立英于2005年1月18日2时40分许,到京广线定州区区段200KM+612M处117号铁路桥下,用沾有柴油的棉絮团点燃了悬挂于该桥梁侧面的通信光缆,致使河北移动通讯公司、河北网通公司、河北铁通公司的3根通信光缆均被烧断,并将其亲笔书写有追讨工资内容的纸张放置在桥墩上。同月24日2时许,崔立英再次来到上述地点,将上述三根通信光缆全部烧断,并将其亲笔书写的内容为“大近同(村名,该处系错别字)刘瑞杰应给工人算账,定州专管部门应到民间访问,春节前必须算完,否则没完。下次爆炸朔黄铁路大桥,大近同崔沿士(村名)先算”的纸张折叠后放置在桥墩上。

    通信光缆两次被烧断给光缆产权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1万余元,间接经济损失百万余元。为预防爆炸的发生,当地政府、石家庄铁路公安处和神华铁路公安处抽调大量人员和警力对朔黄铁路、京广铁路部分区段进行重点防护和警戒。

    石家庄铁路法院审理后认为,崔立英为了引起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其个人债务问题的关注,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采取非法手段故意毁坏财物,编造虚假的爆炸威胁恐怖信息,不但造成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还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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