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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头装进男厕所 打工仔状告女厂长“偷窥”
www.110.com 2010-08-23 17:14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港资利祥表业厂的男员工们上厕所时,每天都提心吊胆,担心自己的隐私会被偷窥和曝光,因为在他们如厕的厕所里均被安装了电视“探头”。因为电视“探头”的监视画面就放在写字楼大办公室里,更因为他们的上司是名中年女性……

    数百名男员工的提心吊胆持续了近9个月,直到3月14日一名员工因突然被炒却领不到而倍感愤怒,才买了台一次性相机拍下厕所里的“探头”作为证据,并向媒体披露后携另外18名男工状告厂方“偷窥”侵犯隐私各索赔5000元,宝安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但工厂女厂长称装探头只是为了吓唬男员工,从而起到防盗作用……

    ■上班第二天小解时发现监视探头

    1980年8月出生的湖南籍打工仔吴振华,凭着一项制作手表模具的特长,于今年3月8日应聘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港资利祥表业厂。

    刚上班第二天的上午10时许,吴振华去厕所解小便,看见小便池挤满了人,他只好站到大便池蹲位上。“解小便时,我突然抬头,看见头上方竟装有一架电视探头器,还来回转动着,吓得我赶紧停下。”

    吴振华去问站在小便池小便的工友,“怎么会装这家伙?”没料到工友轻描淡写地回答:“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怕我们在厕所抽烟吧。”

    另一名工友则回答:“我们厂长是个中年妇女,装探头说不定有什么隐情呢。”

    吴振华纳闷,他呆过很多工厂,老板再苛刻严格,也不可能在厕所里装探头监视。更何况这个监视器就装在厕所三个蹲位的中间,如果在蹲位里解大便,监视到的则是赤裸的臀部,如果是解小便,私处则会暴露无遗。

    但吴振华见工友们对“探头”并非很有抵触情绪,虽然他们尽量少去大便,解小便时也站在小便池背对着“探头”。吴振华心想:“看来我也得明哲保身,不对‘探头’做任何反抗。”

    ■突然遭辞退拍下“探头”欲告厂方

    吴振华的“明哲保身”情绪几天后便有了完全的改变。

    3月11日上午,他接到家里寄来的包裹单。去邮局取包裹,必须凭身份证。吴振华只好向人事部提出申请,先把身份证借出,但遭到拒绝。

    12日上午,吴振华再次去向人事部主管请求。主管说,要借身份证,就押上30元。“可我身上只剩下34元钱,但包裹又不能不取。”吴振华押完30元钱,和主管理论了几句,并直指工厂的做法完全有悖《》。

    没想到下午4时许,人事部便找到吴振华,称吴振华在处理某些关系时态度不好,要把他辞去。

    “我莫名其妙,向他们提出结算工资也被拒。”吴振华说,倍感气愤的他想起了厕所里那个“探头”,顿觉侮辱缠身。

    “我要去告你们。”吴振华对人事主管掷下一句话,便头也不回地离开工厂。在别人的资助下,他买了一台一次性照相机,于13日中午偷偷溜回工厂,大着胆在厕所里拍下了“探头”作为证据,准备代表厂里的数百男员工聘请律师,状告厂方“侵犯隐私权”。

    吴振华先是拨通了“148”法律援助电话,向接线的律师咨询能否就“探头装厕所”事件打官司,接线的律师告诉他:“不能以侵犯隐私告,因为厂方没有把所摄影的画面传播到外面去,除非以劳务纠纷告厂方克扣工资。”

    “148”律师的回答令吴振华气馁了。“所幸后来又去咨询了另外一名律师,那律师说完全可以打赢这场官司。”吴振华称,之后他又将“探头装男厕”事件向媒体披露,直至工厂的这一难以启齿的事件完全被揭发捅破。

    ■打工仔流泪要替工友们挽回尊严

    “工厂花那么多钱装‘探头’,怎么可能只是摆设呢?开始我也以为那‘探头’只是吓唬吓唬咱们的,但一看还会转动,才知道如厕也被别人监控着。”吴振华说,第一天上班去上厕所时,他根本没意识到头上会有个监视器,也没有工人告诉他厕所里装了“探头”。

    “工友们可能对此都麻木了,或者敢怒不敢言,我现在要替他们挽回尊严。”吴振华说。

    记者问:“怎么个挽回尊严法?”

    “我要代表他们状告厂方,他们侵犯隐私权,在‘探头’下面如厕跟大街上当众大小便有什么区别?”吴振华向记者表达他的愤怒情绪。“我要女厂长向每位男员工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说到愤怒时,吴振华竟流下了眼泪:“我们厂里的男员工大多20出头,还未结婚,监视器的另外一面又在写字楼里的行政办公室里,而且厂长又是个女的,这种侮辱简直不把我们当人看。”

    ■男员工怕被偷窥发展到便秘

    在利祥表业厂门口,刘姓男员工告诉记者,厂区里的监视器早就有,但男厕里的监视“探头”是去年才装上的。男厕所里装“探头”时,厂方并没告知男员工这一事实,也不讲明为什么要在厕所装探头。

    “我从来不在工厂的厕所解大便,即使小便也要憋着,憋不住了就背对着探头方便,我情愿监视器那边看到我背面,也不要让他们看到正面。”刘姓员工说,工厂的男工友却不知道监视器的另外一面在什么地方,工友们总想不到会被谁“偷窥”,如厕时非常紧张,甚至发展到便秘。

    另一名男员工说:“每次上厕所都要用手挡住私处,久而久之都麻木了,这种事情谁也不敢对外说,怕惹祸被炒鱿鱼。”

    模具车间的一名男员工称,因为厂长是个女的,因此男员工总怀疑厂里的某些人变态,会不会有“偷窥癖”,“幸好现在有吴振华出面准备状告工厂,我们从心里深处支持他。”而另一名女员工则告诉记者,可她们女厕所里没有装任何监视探头。

    ■装“探头”吓吓那些男员工

    记者就“探头”装男厕一事求证利祥厂时,港方人事部女主管麦太说,男厕所里的“探头”实际上是没接线的,没想到这么一件小事被弄得这么大,而厂里以前被盗了60万元却无人过问……

    而厂长文女士则称,去年5月27日晚,工厂的保险柜被撬丢了60万元现金,报了案但一直破不了。后来有一点线索,即那天有几个男工人下班后躲在厕所里,与厂外的人里应外合,第二天那几个工人没有领工资便消失了,工厂怀疑是那几个人撬的保险柜。

    文厂长称,因此去年6月底,工厂便在男厕所里装上“探头”,“但没有接入写字楼里的画面,只是让‘探头’左右转动一下,吓吓那些男员工,纯粹是虚设。”文厂长说,厂里以前经常丢表,但自从装了“探头”后,这种现象极其少见,起到了极好的防盗作用。

    “那为什么只装在男厕所,却不装在女厕呢?”

    文厂长回答,女员工很少会偷东西,但男员工却不一样,因此“探头”只装在男厕所。不过她告诉记者,这件事被那位离开工厂的打工仔吴振华捅出来后,劳动部门的人就过来调查,责令工厂将这些“探头”拆除。

    记者后来在文厂长的带领下,进入一间男厕看到,这里确实有“探头”被拆除的痕迹。出来时,记者又瞄见男厕门口的右侧贴着一则告示:“如发现在厕所里吸烟、躲懒及睡觉者,一经发现扣钱10天,再违反者即开除,并且不发任何工资。”

    ■首批19人状告厂方各索赔五千

    尽管事发后,吴振华声称要女厂长向每位男员工赔偿精神损失费,让老板倾家荡产,得到应有惩罚。但冷静过后,他和部分男员工与海南新东方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签署了委托协议书,打算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所受的屈辱讨还公道。对于此案涉及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吴振华表示“只为了争一口气,不会过分要求”。

    3月22日上午,吴振华和另外18名男员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利祥表业厂“侵犯隐私权”,要求赔偿每人5000元精神损失费,同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待首批19人的案件办妥后,另外21名男员工将会再次递交诉状。

    由于厂方等原因,准备上诉的男员工们都遇到了经济困难。因此,在递交诉状的同时,这19名男员工还附上了《缓交诉讼费申请书》以及《缓交诉讼费呈批表》各一份。

    在得知厂里男员工已就厕所安装摄像头一事诉诸法律后,西乡利祥表业厂竟公开要求员工签名承认自己是出于自愿并主动要求厂方在厕所里装上摄像头。

    3月21日开工后,该厂一位负责人来到生产车间,再次向员工强调说男厕所里的摄像头是假的。随后,这位负责人拿出一个本子,要求所有男员工在上面签名承认男厕所里的探头是假的,是他们自愿并主动要求厂方安装的。男员工们十分气愤,拒绝签名。这位负责人见大家不为所动,竟威胁说:“你们要签就快点,不签的人后果自负!”

    22日一早,该厂在保安房的墙面上贴出的公告写着:“工厂发现有员工在状告工厂侵权,如果谁参与此事,后果自负。工厂也在聘请大律师打这官司,请员工为工厂作证。”最后,约有20多名男员工为厂方签名作证。

    ■两员工拒作假证愿出庭作证

    因不满厂方要求工人签名作证“探头系虚设”,利祥表业厂维修部的两名员工挺身而出,表示愿替状告厂方的员工出庭作证。这两名员工称,厕所探头的线是他们亲自接的,监视画面就放置在一名负责人的办公室,进出该办公室的人都能看到男员工如厕的画面。

    据该厂维修部的两名员工称,部门主管林某曾找到他俩,要求他们在厂方拟好的“证词”上签字。“我们当时就对林某说,作假证是犯法的,何况你也看到了确实有厕所探头的监视画面。”这两名员工称,当时林某回答说:“反正出了事,厂里会负责。”

    但最后,这两名员工还是拒绝在“证词”上签名。他们不满厂方的做法,表示愿替状告厂方的员工出庭作证。“因为厕所里探头信号线是我们接的,去年10月份把监视器装在负责人黎某的小办公室里。”这两名员工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份他们在为黎某办公室装空调时,亲眼看见监控画面里出现了男员工如厕的情景。“大小便都是一览无遗,赤裸裸的画面看得清清楚楚。而进出该办公室的有女清洁工,各车间小组长及来谈业务的人,都可以看到这些画面。”

    ■律师:厂方已构成民事侵权

    针对利祥表业厂在男厕装“探头”的行为,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智然表示,厂方已构成对职工的民事侵权,员工可向厂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张律师认为,不管工厂出于何种考虑在男厕安装“探头”监视器,其行为均属侵犯公民的人格中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厂方有权制定有关规章,但其前提必须是不能违反我国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公民合法权利。

    张律师称,我国民法通则尚未明文规定隐私权,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可见,公司职工可以侵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民事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赔礼道歉和精神损害赔偿,至于赔偿数额,我国法律目前尚无具体标准。

    西乡利祥表业厂“探头装男厕”事件也引起深圳市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特地指派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张永泉等于3月18日前往工厂调查该事件。据张永泉称,利祥表业厂此前财产被盗,可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但在厕所安装监视“探头”的做法是十分错误的,工厂一定要就此事进行整改,并向每位男员工道歉。

    ■文/《南方都市报》记者陈文定

    ■摄影/亚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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