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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开曝光企业应对《劳动合同法》8大“伎俩(2)
www.110.com 2010-07-13 15:50

 

    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拒签合同按月付双倍工资

    伎俩四:清退临时性用工,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与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一律解聘,而劳动者应当享有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的权利往往受到侵害。

    分析: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前,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补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新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仅承担上述义务,而且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聘用离退休人员要签聘用协议

    伎俩五:一些用人单位开始大量使用离退休人员,尽量规避劳动保障制度设定的义务。

    分析: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取代劳动关系承担连带责任

    伎俩六:能够对外承包的业务和工作,尽量承包给劳动者,以承揽合同关系取代劳动关系,以规避劳动保障制度设定的义务。

    分析: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不能让劳动者“维权无凭”

    伎俩七:劳动合同订立后,不按照规定由劳动者持有一份,以图让劳动者“维权无凭”。

    分析: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违规“一视同仁”

    伎俩八: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持观望心态,仍未及时依法使用临时性编外人员。

    分析: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应带头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行为所可能产生的后果,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是符合法律规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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