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从2004年开始,已有百余名飞行员从多家国有航空公司辞职,流向民营航空公司。这些跳槽的飞行员,几乎都被“原东家”天价索赔。
2005年,民航总局联合人事部等五部委下发《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明确指出:飞行员的“新东家”要参照70万~21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老东家”支付费用。与7年、10年的高额培训费相比,这一标准让民营航空公司觉得比较划算。
昨日,记者采访了天价索赔案的一名当事人。辞职前,他是东航武汉公司一名机长。虽然他表示,他此次辞职并不是因为报酬方面的原因,但他也承认,民营航空公司开出的丰厚报酬,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许多飞行员跳槽。
记者了解到,东航武汉公司与其它国有航空公司一样,机长飞行费约为160元/小时,但东星航空公司的机长飞行费则为400元/小时左右。
按民航总局预测,到2010年,中国将新增民航飞机400架,总数达到1250架,届时,民航飞行员的缺口将在万人左右。
对此,中国民航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郑兴无指出:“飞行员资源本来就稀缺,作为民航的生产要素,在民营航空迅速发展的时候,飞行员的流动是不可避免的。”
自费飞行员能否解开“天价索赔”之结
2007年5月29日,南方航空公司宣布:今年夏季将招收首批100名自费飞行员。这是国内航空公司首次招聘自费飞行员。
有关人士指出,这一举措有望解开跳槽飞行员遭遇天价索赔的症结。
据了解,选拔考试合格后,学员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接受为期6个月的理论学习和18个月的飞行训练,毕业后发给飞行驾驶执照,可直接分配到南航工作。飞行员自费学习的费用约65.2万元,可通过银行助学贷款方式。由于飞行员年均收入约29万元,10年期贷款本息年均9万元,因此只要正常参加飞行,不仅可以轻松还贷,而且收入同样丰厚。
南航相关人士介绍,自费学员在合格毕业后,在南航服务一定的年限后,便可以自由流动。这一方式,能解决由飞行员“无固定期限合同”引发的争议。
目前,国有航空公司基本都是执行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度。对这一制度,飞行员和航空公司有着不同的理解。
东航一位飞行员对记者说:“我认为的无固定期限,就是随便什么时间都可以结束,1年也行,10年也行。”
但航空公司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们把这种合同当作终身合同,也就是飞行员必须要做到规定的年龄,要不然,就须向航空公司赔偿。
据中国民航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郑兴无介绍,在国外,飞行员培训、流动早已完全市场化。如欧美、巴西等国家的飞行员,基本上都是自己花钱上飞行学校,航空公司不用支付成本,因此这些国家飞行员的就业择业,只需要飞行员协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而且,在航空公司工作后,飞行员为提高自己技能或者进行的培训,费用也都是自己支出,航空公司只负责发放飞行员的薪水。这样,飞行员到航空公司工作都是签署5年、10年的合同,来去自由,避免了我国现在的这种状况:飞行员跳槽会给航空公司带来风险,由此引发巨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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