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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委会呼吁丰田平等待客(2)
www.110.com 2010-07-09 16:27

  ■劝喻丰田“同等待遇”

  市消委会还指出,作为一个把消费者放在首位、“专业待车、诚意待人”并推行“诚信服务”的汽车厂商,如果将消费者划分类别,国内与国外有别,甚至国内不同省区还要区别对待,则挑战了企业本身的诚信底线。

  中国是丰田在美国以外的第二大消费市场,而深圳市场约占到国内5%强。市消委会劝喻包括外商和合资在内的丰田全系公司平等对待消费者,停止“同病不同治”、“同损不同赔”的做法,做到让国内车主享有与美国车主“同等待遇”。

  ■“三包”规定已然滞后

  据了解,我国目前实施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1995年颁布的部门规章,近十三年来,伴随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商品不断推陈出新,该规定以目录形式列举具体商品,显然不能穷尽,更已严重滞后于时代发展。更多情况下,“三包”规定已然成为商家的“护身符”,而非消费者能抓住的那根“救命稻草”。

  为此,市消委会在消费争议调解工作中倡导淡化“三包”规定,强化法律效力更高的《民法通则》、《消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以及即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等民商事法律规范,如此则能避免被经营者援引不能穷尽列举的商品目录或性能故障作为其规避责任的借口。

  市消委会也提醒消费者,在汽车“三包”规定尚未出台情况下,宜自行与经销商平等谈判,以购车合同形式约定“三包”条款,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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