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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守门员铲断前锋的腿
www.110.com 2010-07-09 16:27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袁黎 实习生李琰培)一场足球友谊赛上,前锋带球进攻时被守门员铲中,致小腿粉碎性骨折,这样的意外怎么赔?记者昨获悉,法院调解由守门员承担一定补偿。

  36岁的吴先生是个球迷。去年9月6日,一帮足球爱好者在武汉青少年宫举行一场友谊赛,吴先生担任前锋,在往对方球门带球时,遭对方守门员小李阻截,小李不慎一脚铲中吴的右胫腓骨,吴当场倒地。

  经送医院诊断,吴的右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鉴定其构成十级伤残。治疗期间,小李支付了1500元医疗费,但吴先生认为应赔偿全部损失6.8万余元,协商无果后他将小李告上法庭。

  硚口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建议双方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由小李向吴先生补偿2.1万元。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付军律师介绍,足球赛事中的伤害事故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上述情况中的无过失事故,按照的“公平原则”分担责任,但与临时比赛不同的是,正规大型足球赛中,球员的补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担;另外,若伤害是由明显的违规动作造成,则按过失责任追责,即由实施者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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