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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收据证明不了购房合同成立(5)
www.110.com 2010-07-09 16:29

  记者:司法实践中你们都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强丽红:我们的措施是:首先对于企业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送达、及时查封,审理过程中,法院要灵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遵循既有利于保护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保障负债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的原则,对确已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要加大财产保全的力度,防止企业资产进一步流失。要最大限度地快速审结案件,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在亲民便民利民措施方面下工夫。通过走访,我们发现有些企业的合同文本陈旧,因此提出了完善合同的司法建议,并在企业建立司法联络员制度,法院设有专线专人与其联络,对企业经营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诉讼风险进行预测研究,加强企业的防范意识,在企业遇到追债难题时,改变坐堂问案的方式,快速出击,高效率办案,及时准确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到县属各个银行及信用社进行专项服务,以举办法律讲座的形式,与信贷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针对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对银行或信用社起诉的案件,集中审理,快速结案。

  加大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诉前、诉中、诉后、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调解功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帮助企业、个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导致的资金困难、生产经营困难局面。对确有经济困难的人民群众(包括中小型企业),依法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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