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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赔偿机制不再空白 商业保险浮出水面(3)
www.110.com 2010-07-09 16:29

  早在2003年,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平安保险就开始筹划开发药品不良反应险。据了解,当时考虑设立的保险是承保“严重不良反应”,保险将采取药品生产企业购买、患者受赔的方式,由企业支付药品销售额2%。左右的保险金,在药品使用过程中若发生轻微的不良反应,不治而愈的不良反应不在承保范围之内,如果患者在按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使用)药物时,因药品不良反应导致机能不全、致残、死亡等情况,保险公司将对患者予以赔付。

  经两年多的运作,“严重不良反应”商业险并没有如业内所期待的那样应运而生。不过,相关人士对不良反应险种的探索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另一家保险公司——大地保险公司成为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新的合作伙伴。

  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与大地保险公司一起探索的险种,是“严重不良反应”险种,保险购买和理赔模式基本和原先相同,杜文民透露,这次合作解决了药品不良反应保险设立中存在的难点,比如药品不良反应事故由谁来鉴定的问题,通过努力得到了解决——上海司法局临床法医的工作职能增加了药品不良反应鉴定,而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三名拥有高级职称的工作人员则以个人名义被司法局聘为药品不良反应鉴定专家。未来,一旦出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受害者可以向司法局申请进行不良反应鉴定,并由其出具证明,鉴定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的,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记者联络了大地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以“不方便”为由谢绝了采访。但据了解,该险种已经低调上市,但尚未大规模推广。

  作为该险种的买单人——制药企业对此险种的接受程度如何呢?记者采访了业内几位有识之士,他们对药品不良反应保险的理念表示认同。

  北京泽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赵郑说,药品一旦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所引发的赔偿问题对企业来说将是灾难性的打击,有些企业甚至因此出局。如果通过保险公司的介入解决这个问题,企业无疑能卸下一个风险包袱。

  赵郑认为,该险种在医药行业中会有一定的市场需求,比如具有新特药和高风险品种企业的意向会较强烈,大中型药企和成长型企业相对容易接受。

  步长集团副总裁王一民也表示了对这种保险的兴趣。他说,美国默克公司为了赔偿镇痛药“万络”引来的诉讼,支付了高达48.5亿美元的赔偿金,这样的高额赔偿对中国制药企业来说是不可想像的,因此,保险公司介入有助于分担企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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