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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实践的新思考(3)
www.110.com 2010-08-11 15:55

  对于国内大多数城市的外来人口服务与管理部门来说,未来一段时间内都将持续面对三项大的服务与管理任务。一是对留在城市中的农民工进行文化、技能的提升和公民素养培训。二是通过劳动力市场调控机制,对刚进入和即将进入城市的农民工职业选择进行引导。三是对工作并居住在城市的外来人口提供各种完善的社会保障、生活服务,同时规范他们的行为,使其具有安全、健康、积极而又守法的生活。

  各级管理部门要完成好这些任务,首先必须考虑如何更为合理地配置行政资源的问题,以形成一套高效而又相互匹配的制度结构以及推进其有效运行的新机制。

  首先,完善属地化的服务管理体制。

  依托社区,实现“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向“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转变,完善“条线指导协调、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的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体制,明确市级人口综合服务管理部门、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市区县政府、乡镇街道各自职责,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综合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妇联、工会、共青团和有关社会团体在促进外来人口组织化和自我管理中的作用,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其次,建立与人口源头互动、有序服务管理的体制。

  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在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同时,与流出地人口服务管理对接联动,把服务管理前移,变被动为主动,突破封闭的行政区划服务管理的局限性,打破旧有的限于行政区划分割限制的那种静止而封闭的人口服务管理思路,形成开放的、互动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系。可由城市人口综合服务协调部门制定有关规划和政策法规,提出整体思路,展开综合协调;协作部门负责同外省市进行联络沟通和政策协调;劳动人事部门发挥就业服务管理主管部门的作用,负责制定外来劳动力需求规划;公安、卫生等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流动人口准入标准,做好防疫和打击犯罪的源头基础工作,从而逐步形成现居住地和原籍地政府各司其职、互动配合的服务管理格局。

  第三、 完善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服务管理制度。

  针对流动人口,从用工单位、房屋租赁、就业中介三方入手,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过程的规范性。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建立专门的社区服务管理组织。建立不同社区间的沟通会议制度,互相交流经验,互相沟通信息。此外,外来人口来源地的劳动部门,应做好劳务输出、劳务派遣和岗前培训工作。

  第四,强化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形成综合协调、综合管理、多线联动的组织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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