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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问题
www.110.com 2010-08-11 16:06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简称,在2007年全国“两会”上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早在1993年,党和政府就开始了城市“低保”制度的试点工作,到1999年覆盖了全国城镇。2007年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8月13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5月底,全国超过4100万人享有“低保”,切实保障了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

  “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就。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群众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改革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最近又在“6·25”重要讲话中明确强调,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指明了方向。

  为什么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礼记?礼运》中写道:“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些古语大家都十分熟悉,表达了古人对社会和谐的憧憬,也反映了古人对良好的生活保障的期待。

  一般说来,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予以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和措施。它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19世纪80年代,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德国建立。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它已成为现代国家一项不可或缺的社会经济制度。

  在我国,虽然“社会保障”这一概念提出得比较晚,但历史上出现的救灾备荒、扶贫济困、养老抚幼的制度和机构,实际上发挥了社会保障的功能。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建立了与计划经济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当时的保障水平比较低,效率不高。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我们开始探索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并相继建立起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制度。

  改革开放29年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概括起来,社会保障制度有以下4个作用。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社会保障,民安所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功能就是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人民群众筑起一道“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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