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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社会保障基金综合评估制度
www.110.com 2010-08-11 17:03

  医疗机构与患者串通套取医疗基金、医疗保险领域内的“冒名顶替”、挂床住院、假病历假证明就诊以及将非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等弄虚作假等行为,今后将遇“红灯”。湖南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昨日向外界宣布,旨在保证社保基金畅通运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综合评估制度已正式出台。

  据了解,社会保障基金的评估,分为对省级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单位的评估和对市、县社会保障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的评估。对省级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单位的评估为单项评估,评估对象为:分别经办社会保障基金征收、发放、管理和运营业务的省劳动厅、省地税局、省邮政局、省财政厅和基金开户银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对市、县社会保障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的评估则为全面评估。以市、县政府为单位,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综合评估的内容主要分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社会保险金发放管理、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和社会保障金储存管理。基本程序包括:召集参保人员座谈、听取工作汇报或检阅自评报告、组织现场检查、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填写评估指标表、反馈评估结果等环节。

  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综合评估制度,有利于及时发现、纠正和预警社会保障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尤其是最大程度地遏制形形色色的社保基金欺诈现象,达到保障基金的完整与安全。在湖南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直接指导下,成立的专门工作组将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列入200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之中,并由监督委员会直接组织开展监督。湖南社会保障基金综合评估制度出台后,将重点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对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缴费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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