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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歧视” 与教育的生存问题
www.110.com 2010-07-23 14:35

  导言: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已经开始,但部分省市规定,“专升本”的大三学生不能参加今年的司法考试,因为他们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要求。此前的2008年、2009年司法考试中,一些“专升本”的学生虽然成绩合格,但仍被拒发法律职业证书。近日,40名考生联合致信司法部,要求纠正这种学历歧视行为。(6月13日《成都商报》)

  对于“专升本”学生,从成绩合格但拒发证书到干脆不让报考,有关机构看来是要将“学历歧视”坚持到底。且不说由此带来的教育公平、就业公平问题,政府部门的这种学历歧视,其实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将严重影响由政府部门所推进的教育改革。

  今年5月,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国家教改《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这就要求各类教育之间,要打破门户之见,实现流通。很显然,对“专升本”的学历歧视,与此教育改革和发展精神背道而驰。

  客观上说,教改《规划纲要》作出上述规定,并非仅从教育公平考虑,更是从教育自身的生存考虑。根据我国适龄人口统计,到2020年,18至22岁年龄段人口将减少3800万,高等教育生源将大幅下降。如果不对高等教育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我国社会将面对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包括:一批学校将陷入破产、关门的境地;这些破产、关门的学校的师资必须重新就业、安置;这些破产、关门学校的学生必须解决转学、学籍认定等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一个十分重要的途径,就是各类学校的“学分互认,自由流通”(在国外称为“自由转学制度”)。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酝酿改革,比如中职与高职、高职与应用本科、应用本科与专业硕士的衔接。为此,必须清除所有学历歧视政策,不然,这种“互认”和“衔接”将遭遇“学历歧视”的瓶颈——如果连政府机构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就业中都要追查一个学生学历的“祖宗三代”,在你博士毕业时,还要看你当初是不是专科毕业,那么,谁还会选择“低层次”教育,谁又会响应“互认和衔接”政策?

  也许有些政府部门会说,你不选择没关系,有的是人选择。这话放在以前或许行得通,现在却不行了。今年高考报名数比去年下降了65万,其中高中应届毕业生减少了31万,增加放弃高考与复读生减少人数共34万。考虑到去年弃考生规模已达84万,今年的这一数字可能接近百万。这一系列数字其实正在表明,我国高等教育已经逐渐进入被学生选择的时代。在这样的情形下,整个教育机制如果还要制约选择者的选择空间,无异于让自己走向死胡同。

  当然,一些部门或许还并不知道,自己实施的“学历歧视”正制造着更严重的教育问题和社会问题。这就需要教育部把这些信息充分送达。要打破学历歧视,道义上的说服已经够多了,或许需要从“现实利益”角度,去向既得利益者分析利弊,让他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程度。

  国家教改《规划纲要》指出,要清理各种歧视政策。靠谁来清理?从现实情况看,教育部对此鞭长莫及,其他部门则可能维护各自的部门利益,因此,推进改革的机构更应是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立足于国家教育发展的整体问题,为实现更高的国家利益,破除改革中各部门的既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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