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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出事司机赔偿71万
www.110.com 2010-07-10 09:15

  满载乘客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翻车事故后,受伤的26名乘客及两名死者的家属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把肇事司机推上被告席。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肇事司机向对方当事人赔偿金额达71万余元,他自己也被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今年1月上旬,永登县人民法院受理并调查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经调查了解,2009年3月1日上午9时许,在位于永登县武胜驿镇境内的公路上,因下雪天气导致路面结冰,一辆载着28名乘客的大型普通客车的右前侧突然与公路南侧防护栏发生碰撞,随后车辆失控,猛地冲到防护栏路基下,发生翻车事故。当地交警部门和群众及时赶到救助伤者。经勘察,这起事故致使车内两名乘客当场死亡,26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司机李某因操作不当,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至于赔偿费用及善后处理等事宜,因涉及受害人众多,牵扯面广,交警部门及永登县公安局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均未达成一致协议。

  在此之后,26名乘客及2名死者家属依法向永登县人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永登县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交通肇事刑附民赔偿一案期间,办案法官多次赶赴武威、兰州等地,深入受害人家中了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法院认为,该案造成2死26伤的严重后果,对李某予以惩处,但李某表示全力赔偿受害者的费用。在法官的调解下,李某一次性赔付受害人及其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1.6万余元。目前,赔偿款已兑付给各受害人及其家属。鉴于此情节,永登县法院决定对李某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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