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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爱憎分明”
www.110.com 2010-08-02 14:32

  自本月始,最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开始施行。昨日,国家发改委外资研究所所长张燕生、外资司夏晴处长来到南京,就新版投资目录的变化和导向,以及新形势下的招商引资,向来自全省发改委系统的各级招商部门负责人,做了深入的解读和阐释。

  至去年底,我国WTO的过渡期已经结束,中国对外开放的承诺也全部履行到位。由于新《目录》不仅是对外商投资产业领域、股权比例做出规定,更折射了相应的税收激励政策和宏观政策导向,因而每一处细微调整都耐人寻味。

  记者注意到,在老版指导目录中,期货公司曾是金融领域中唯一进入“外商禁止投资目录”的。最新修订版中,期货公司改列在了“限制目录”,虽然仍需中方控股,但外资已可直接参股内地期货公司,不用再绕道香港注册。至此,中国金融市场已向外资全部开放。

  直接参与修订工作的夏晴指出,比较新旧目录可知,此次修订版新增加的鼓励类项目,几乎都与节能环保技术和新能源开发有关。除了首次鼓励外商进入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还鼓励外商参与合作对海底可燃冰的勘探、开发以及油页岩、油砂、重油、超重油等非常规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在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中,除继续鼓励外商投资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电站的建设、经营,还增加了与节能环保技术相关的内容。

  限制类目录中新增了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也清晰地表明,我国今后的外资引进重点将逐渐向附加值高的产业转移。

  而在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新《目录》也继续强化了对外商进入地产市场的限制。其中最明显的变化,是原本列入“鼓励类”项目的普通住宅开发建设被整体取消。在限制类中,则增加了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这标志着,此前国家对房地产业的“限外”政策进一步加码,中国前三家全国性连锁房地产中介企业都将受到冲击。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也是新目录的一大要点。自“凯雷并购徐工”事件曝光后,有关维护国家经济和产业安全的呼吁常见报端。而此次出炉的新目录,相当于划出了一条限制的底线,在未来外资并购审批核准中,将按照目录要求做出相应“裁决”。

  目录高调倡导外商积极引进高新技术和产品,并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新技术孵化中心等。张燕生所长指出,外商来中国投资,看中的多半是我们廉价的劳动力和优质资源,在我国大部分领域,产业控制权几乎都在外资手中。一些行业比如汽车业,尽管发展迅猛,利润丰厚,但由于缺乏核心技术、标准甚至品牌,致使整个行业都在为外资“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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