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商投资法 > 外资企业法 > 外资企业再投资 >
逐步放宽服务领域对外商投资的限制(10)
www.110.com 2010-07-31 17:37

  (三)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宣传、实施工作。适时开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工作,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支持力度,保持对劳动密集型外资吸引力。尽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做好相关配套工作。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更加便利、透明的管理体制。完善开发区发展政策体系,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有关政策出台后,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提高开发区发展水平。

  (四)加强境外投资指导,健全完善政策法规

  推动出台《境外投资条例》,修订《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优化投向管理。统筹研究制订境外投资的总体战略和政策措施,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的协调。进一步研究制定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合作规划并做好实施。继续推进鼓励和扶持企业境外投资的财税、金融、保险政策。进一步发挥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加大力度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对企业"走出去"信贷支持。积极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对促进企业境外投资的积极作用。

  (五)推动投资合作机制,营造良好投资氛围

  举办第三次中美投资论坛,在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多层面增进相互了解,促进相互投资。在现有合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我与有关重点国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在有关区域组织内建立相应投资合作机制,通过加强政府部门间对口磋商,为企业创造良好环境,推进双边重要投资合作项目开展。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