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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收银“四舍五入”涉嫌侵权(图)
www.110.com 2010-09-17 17:18

  标价15.69元的豆干,超市收银员却收了15.70元。近日,南昌市宁小姐无意中发现一个“秘密”——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超市的“四舍五入”计费方式大行其道。

  一些业内人士称,超市对零钞“四舍五入”早已成为百货业一种行业潜规则,消费者大多持理解态度。然而有消费者却提出质疑,此举违反我国《价格法》,且有违公平交易原则,多收钱款应属不当得利。

  今年6月1日起,重庆市超市开始据实结算、找补。法学专家认为,超市实行“四舍五入”计费其实是一种侵权行为,绝不应该被纵容。

  

  南昌市叠山路大众购物中心购物小票

  现状:“四舍五入”风行超市

  5月10日上午,南昌市叠山路大众购物中心刚开门迎客,就惹上了一桩麻烦事:一消费者无意中发现该超市在对散装商品结算时没“据实结算”,遂与收银员发生争执。

  当时,南昌市宁小姐在大众购物中心购买了0.34千克豆干,称重后标价为15.69元。但超市在结算时却采取了“四舍五入”的结算方式,要求宁小姐支付15.70元。

  接过超市的购物票据,宁小姐竟发现超市多收了她1分钱。“我也不是在乎这1分钱,而是顺口问收银员为什么多收这1分钱,可收银员态度却很强硬地回答:‘超市规定就是这么收的!’”

  宁小姐于是不高兴了,她认为,超市并未在收银台处明示“四舍五入”字样,在未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非法占有消费者的钱款,属于侵害消费者的财产权行为。多收钱款属不当得利,超市应予以找回。但尽管宁小姐据理力争,商场收银员仍置之不理。

  为此,记者在南昌天虹商场等多家商场调查发现,商场生鲜部蔬菜的标注价格大多精确到了分,而大多数超市在结账时遇到有分币零头的情况,通常采用“四舍五入”的计费方式。零头小于5分钱时忽略不计,而零头大于或等于5分钱时则按1角钱收款。

  超市:分币兑换令我们头疼

  超市里购物不找零,电话卡余额不找零,坐出租车付钱也不找零,“四舍五入”成了众多商家约定成俗的行业惯例。

  关于“四舍五入”的问题,南昌多家超市认为是行业惯例,也有工作人员表示,四舍五入计费方式并非商场有意“揩油”,而是收银机的程序默认。“未超过5分钱就舍去零头,超过5分钱就视作1角钱,没办法,收银机结算程序就是这样设计的。”

  对于找给顾客分币,南昌万事达百货周经理也说出了自己的苦恼:“现在别说是分币,就是角票的兑换我们也很头疼,银行是惟一能大批量兑换的渠道,但超市每天进进出出上万个顾客,对分币的需求特别大,银行也很难满足。另一方面,现在分币很少用得上,就算找分币给顾客,大多数人也都不会要。我们也想解决这个问题,但始终没有突破。”

  省消协:“四舍五入”舍了消费者权益

  “四舍五入”将利益的天平倾向了谁?有人算了这样一笔账:表面看来,超市“四舍”的和“五入”扯平了,但1、2、3、4这4个数和5、6、7、8、9这5个数,按概率算,“舍”的概率为44.44%,而“入”的概率为55.56%——超市盈多亏少。据披露,仅北京一家普通的超市,凭此每天就能多收入近千元的“不义之财”。

  对此,江西省消协投诉部王军告诉记者,由于商品的定价权在超市,它可以利用“四舍五入”规则使商品售价更有利于自身。在超市中很容易找到标价为0.98元、1.65元之类的商品,却很少发现价位是0.94元、1.63元的商品。很显然,“四舍五入”规则舍了消费者权益,而将利益的天平倾向了商家。

  王军认为,“四舍五入”规则还等于让一部分消费者出钱为另一部分消费者埋了单,而消费者之间并没有这种义务。超市在收钱时采用“四舍”的方法,即少收一部分,是它对权利的部分放弃,具有自主权。而超市在标价上有意避免了“四舍”的同时又单方面实施了“五入”,这就增加了消费者的支付义务,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平交易原则。

  省价检局:现行法律对“四舍五入”计费方式无明文规定

  行业惯例,找零难……这样的解释能否打消消费者的怨气?

  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反不正当竞争科主任江清华告诉记者,超市把货物单价精确到分是一种市场定价行为,行政部门无权干涉,超市实行“四舍五入”,存在商家凭此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可能,但也有便于财务记账的因素。江清华认为,超市擅自采取“四舍五入”但没告知消费者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对于消费者所购物品的总价没有执行价格法规定的明码标价,则有违《价格法》禁止价外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因此,超市方实行“四舍五入”计费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多收取的费用应该视作不当得利,消费者有权举报。而对于“程序默认”一说,江清华认为不能成立,收银机程序是根据商家的要求设计而成,也是可以更改的,这一点在技术上应该不存在问题。

  江清华还称,尽管他们局近年来受理了多起因超市“四舍五入”计费而引发的消费纠纷,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四舍五入”计费方式并无明文规定,他们局也只能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凭小票力劝商家为消费者据实结算、找补。并且,他们局在近两年的价格专项检查中,发现“四舍五入”计费惯例在出租车行业、通信行业、百货业等多种行业中普遍存在。

  法学专家:行业惯例不该被纵容

  重庆市商委叫停分币“四舍五入”的超市购物收款方式,虽出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但各方人士对此仍莫衷一是。赞同的认为这维护了公平交易的法理原则,反对的则认为这是小题大做,因为现实的货币流通中,分币确有慢慢被淘汰出局之势。

  江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麻智辉认为,超市实行“四舍五入”计费而多收的钱款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但是又非常隐形,很少有人会为“几分钱”打官司。这在无形中为“行业惯例”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麻智辉告诉记者,几分钱,对单个消费者来说确实微乎其微,但如果将消费者看作一个整体,无数个几分钱累计起来,数字将不可小视。更重要的是,在越来越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今天,“四舍五入”计费其实是一种侵权行为,行业惯例绝不应该被纵容。

  新闻延伸:

  重庆超市收银将不再“四舍五入”

  最近,重庆市商委出台了一项新规,即今年6月1日起,重庆市内超市收分币不得再实行“四舍五入”计费,而应据实结算、找补。

  重庆市商委现代流通处陈远怡告诉记者,对于超市方面的找零困难,重庆市商委正与银行方面积极协调,争取得到银行支持。另外,重庆市商委还建议超市通过主动设分币回收点,或为顾客办理储值卡储备找补零钱等形式,解决零钱荒问题。

  □文、图/记者梁东波、蒋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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