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立)安康市汉滨区建民镇罗营村77岁的老共产党员罗先仓发现该村原村支书罗某和原村主任李某在任期间涉嫌贪污侵占集体资金28.9万元,另有18.5万元资金不知去向。他多次找罗、李两人要求其退还集体财产,并向群众公开账务,但遭到了拒绝。于是,从2007年起,他按照组织原则开始实名举报。
今年77岁的罗先仓,1934年3月出生,1970年入党,是一名有40年党龄的老党员。他先后担任过村党小组组长、村支委、村出纳等职务。近年来,为了追回集体财产,举报村干部的贪污行为,他收集证据、写材料、背着书包逐级反映,行走了几千里路。在举报过程中,他多次受到电话恐吓;还有人用金钱诱惑他,但都被他毫不妥协地拒绝了。
罗先仓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三点:一、2006年(罗营村)新村开发出售房屋18间,卖给购买者3万元一间,但却以2万元入村集体账务,18万元不知去向。二、2008年国家下拨的新农村建设补偿款13.5万元;2007年,汉滨区城市建设局返还村上的建房押金5万元,两项共计18.5万元,亦不知去向。三、2007年村级道路修建,实际支出36万,虚报46.9万,原村主任罗某和村支书李某两人涉嫌贪污侵占集体资金10.9万元。
接到罗先仓的反映信,9月1日,记者到安康市汉滨区建民镇进行调查采访。罗营村村民罗长敏的妻子告诉记者,2007年2月7日,她家购买新村房屋3间每间3万元共9万元,但到了2008年6月原村支书罗某又给他们开一张收据,时间为2006年12月18日,所缴款改为每间2万,共计6万元。这证明罗营村原村支书罗某和村主任李某在新村房屋出售中,确实存在虚报私分的嫌疑。承包罗营村道路建设的承包商姚维庆告诉记者,2006年1月,他们承包修建罗营村垃圾场到沟里后坊的公路建设,年底完工,领取工程款,共计36万元,现在还欠他们工程款2万元。但记者在罗营村村账务表中看到,该款项实际入账46.9万元,二者相差10.9万元。这与罗先仓反映基本吻合。
随后,记者到罗营村辖区汉滨区建民镇核实情况,该镇刘镇长和镇纪委黄书记表示,他们曾配合汉滨区纪委、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和汉滨区检察院调查过此事。因村主任李某换届落选,其问题只能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而村支书罗某根据组织纪律已经被免职,其职务暂时由一名包队的镇干部代替。
9月2日,记者到安康市汉滨区纪委采访,主办该案的纪委干部张修轩外出办案,他在电话中说,由于他们在调查中发现两个当事人不仅违纪,而且有违法的嫌疑,现已将案件移交给汉滨区检察院处理。等检察院作出处理结果,再对二人进行党纪处理。当日下午,记者到汉滨区检察院采访,该院以检察长不在,接受采访需上级批准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记者采访时,罗先仓说他和两位当事人没有任何个人恩怨,他举报完全是出于“打抱不平,为民伸冤”,但令他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涉嫌贪污集体财产的人仍然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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