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案件中相对人应负举证责任(2)
www.110.com 2010-07-19 17:44
三、相对人负举证责任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不作为案件,主要是通过审查行政相对人适法 的行为,而这种行为恰是相对人自己的所为,所以不作为行政案件中,由相对人承担举证责任符合我国民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相反,如果相对人对自己 的行为是否适法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印证,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于举证责任方面的规定,仅限于行政机关的作为行为,而对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就给人民法院审理行政不作为案件带来很多困难。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使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不作为案件时有法可依,法律应当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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