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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行政指导中的法律责任分配
www.110.com 2010-07-19 16:39

[摘 要]:行政指导是指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内,对于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在实践中可能被滥用,
[英文摘要]:
[关 键 字]:
[论文正文]:    行政指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内,对于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在实践中可能被滥用,行政指导的滥用必然会严重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法律控制行政指导的运作,以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其合理运行的基本保证。
    在行政指导实践中,对于产生违反法律规定甚至事实上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情况,应予以相应的法律救济。否则,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现代行政是一种责任行政,有责任才有救济。行政指导是为实现行政目标而做出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应该对自己的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要求对行政指导造成的危害进行合理的责任分配,对这一点,现有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学术界也鲜有详细的论述。笔者认为,结合我国行政指导的现状,在实践中应该区别不同情况对行政指导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害作如下责任分配:

    一、行政指导违法(在这里,违法应作广义上的理解)时,根据违法归责原则,行政主体应承担全部责任,而不论相对方在接受指导时是否意识到或有能力意识到其违法性。这主要是因为:首先,行政机关要依法办事,自觉遵守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由行政机关的性质、地位、作用及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点决定的;其次,由于行政主体拥有行政相对人所不能比拟的技术、经济、资源优势,且行政主体以实现行政目标和增进公共福利为其当然职责,行政相对人会对政府的权威性、公益性与专业性产生心理上与事实上的依赖。因此,不论是行政指导内容违法,还是行政指导程序违法,相对人都可以请求行政主体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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