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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
www.110.com 2010-07-20 17:15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四)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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