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治安处罚法 > 执法监督 >
兰州市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细则(5)
www.110.com 2010-07-20 16:38


    (六)用其他票据替代代收罚款收据的;
    (七)罚款收据管理混乱的。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