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受侵害两年内应提出仲裁
www.110.com 2010-07-21 14:32
法院院长支招:
劳动者权益受侵害
两年内应提出仲裁
对于广大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广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树坚表示,首先,劳动者不要和用工单位签订“免签合同声明”之类,如果是被胁迫签订,要尽量留下证据以备呈堂使用;若企业在续签劳动合同时改变(即降低)之前约定的劳动环境、待遇、岗位等,员工可以拒签合同,要求继续维持以前的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不签则要承担责任。
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尽早(两年内)向劳动仲裁部门主张合法权益,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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