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的认定与赔偿数额的确定(16)
www.110.com 2010-07-09 15:51
5)三段论认定法。如果两种软件的屏幕显示的顺序、选单上可供选用的各项内容、布图设计、用户信息输入格式和对用户的应答信息的格式都极为相似,即软件的输入、输出存在相似性,则认为这两个软件存在实质性相似。[xi]认 定实质性相似的方法正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之中,上述方法未能穷尽司法实践中所可能运用的方法,每一种方法都有其局限性,有些方法还遭到人们的质疑。不过, 这不妨碍我们根据具体的案情,选择一种合适的方法或综合运用几种方法,以期有效地认定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即使两个软件实质性相似,也不 排除它们是由不同的开发者独立创作出来的。因此,在认定是否侵权时还要加上另一个条件:“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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