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的认定与赔偿数额的确定(28)
www.110.com 2010-07-09 15:51
——即有些案件需要当庭对双方软件进行演示对比。
本案中,原告所提供的关于被告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的证据不是在案发现场取得的,不能直接证明被告实施了侵犯其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但是,法院扣押的游戏卡带及在上诉人翁正文住所处扣押的被控侵权软件的外包装盒、IC烧录记录、振华公司的《报价单》、《客户资料》、《发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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