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能被驳回诉讼请求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予受理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
发布日期:2012-07-12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裁判要旨】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关于“起诉条件”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实体审查。经审理后发现存在应驳回诉讼请应求的情形,当在受理后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不应当直接驳回起诉。
苏州律师李旭精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编,主编 奚晓明 第五卷(上下)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7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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