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根本违约”的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12-09-14 作者:徐涛律师
[案情分析] 法院在处理上产生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提供的树木与合同约定不符,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影响原告对树木预期使用目的的实现,构成了根本违 约,应判令双方合同终止。鉴于双方的合同已经部分履行,因此,可以采取恢复原状的方法予以处理,由被告提取已经种植的树木。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履行合同 的过程与合同的约定虽有偏差,但不至于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被告虽违约但并未构成根本违约。因此,不能终止合同,既使是终止合同,也不能采取恢复原状的处 理方法,而应当降低工程造价或给予赔偿。
本案的焦点在于被告的违约是否属于根本违约,是否必须采用恢复原状的处理方法。根本违约是指 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制度。笔者认为,设立根本违约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交易,最大限度地实现合同 的社会价值。否则,如果放任当事人在另一方违约时不顾违约是否造成严重后果而随意解除合同,则不符合鼓励交易原则,也不利于稳定经济关系。
[案情结果] 本案是以树木种植为标的的承揽合同,合同目的是获得约定的树 木。在这一关系中,树木的成活率、树木的品种、树种的数量是合同中最为关键的因素,而在这些关键因素上,被告并没有违约。尽管被告为原告栽种的树木有部分 在胸径、分叉上与合同约定不符,但差异不大,远没有达到在属性上偏离双方的约定(比如,约定的胸径是大树,而栽种的是小树,此种情况就构成树木属性偏离双 方的约定)。况且,无论原告是为了绿化还是为了以后出卖树木,部分树木在胸径上的差异,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原告的利益,但并不会导致原告订立合同目的 的落空。所以,被告没有根本违约,双方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相关法律问题
- 天津市合同诈骗法律数额认定标准2012 7个回答0
- 合同纠分中的违约认定 6个回答25
- 合同内约定的内容实际上不存在,是否可以认定开发商违约 5个回答5
- 根本违约责任的认定与解除 1个回答0
- 公司提前终止了劳动合同,并签了协议,协议上赔偿的金额和劳动法标准 6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别把“朋友”当真友,借钱不还被判决
- 不给货款,谎编证据,法院直接判决偿还
- 欠款不还,缺席判决
- 送货单能否作为买卖合同付款依据
- 特定物交易中欺诈行为的认定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疑难复杂的网红经纪服务合同纠纷案,委托人获得完全胜诉。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疑难复杂的承揽合同纠纷案,充分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
- 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 Y某诉CYJ租赁合同纠纷案
- 定做合同中双方均主张对方违约,违约责任如何认定?
- 建筑施工合同一款两付案中案
- 独家委托协议生效后,又通过其他中介售房,原中介可否主张违约金?
- 购房多年未过户,房主又将房屋抵押贷款,购房人如何维权?
- 潍坊市寒亭区交通事故案件代理纪实
- 物业公司终止服务时未适当履行移交相关账目材料的义务,业主能否向其主张公开履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