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未经丈夫同意妻子中止妊娠,丈夫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3-11-19    作者:110网律师
未经丈夫同意妻子中止妊娠,丈夫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吗?

长沙顾先生:
余律师,您好。2009年我和美美登记结婚,美美是事业上的女强人,为了她工作的前途,前两年我们一直没有要孩子,后来爸妈都催的急,他们抱孙心切,我也想和美美谈谈孩子的事情,家里面有个孩子总归热闹些。没想到,今年3月份,美美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竟然怀孕了,我真是欣喜若狂,孩子居然让我盼到了。后来,我一直纳闷美美的肚子怎么一直大不起来,是不是美美太瘦了孩子营养不够,但是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美美流产的医院记录,我气急败坏,质问美美,为何不经我的同意就将孩子打掉,天知道我多么渴望孩子的降生。我无法忍受美美居然为了升职而打掉孩子,她严重侵犯了我的生育权,余律师,我想向美美要求赔偿损失,能实现吗?

律师:
顾先生,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美美为了不影响工作前途,在未告知您的情况下擅自中止妊娠。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美美享有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您认为美美侵犯了您的生育权,并提出损害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文中系化名)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