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起诉要求xx房地产公司、xx劳务公司连带支付工程款,法院判决支持。
发布日期:2016-12-02 作者:蒋奉军律师
贵州省xx经济开发区xx交易市场A、D、E、G栋建筑系xx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xx劳务公司承包xx房地产公司开发的xx市xx市场劳务工程。2013年x月,xx劳务公司又将该工程的木工劳务分包给王某某承包,王某为王某某做活。2014年x月x日,xx劳务公司与王某某结算,xx劳务公司欠王某某工资29万元,并出具欠条,约定2014年3月20日付清,逾期每天补偿1000元。但直到2014年5月xx劳务公司才付15万元给王某某,其中1万元是公司直接付给工人,尚欠14万元没有付。王某某尚欠王某的劳务款14万元,2014年3月10日,王某又继续在xx劳务公司做工,xx劳务公司又欠王某3万元。2014年10月x日,二王与xx劳务公司商定,xx劳务公司欠王某某14万元转给王某,因此,加上欠王某的3万元,xx劳务公司又重新出具17万元欠条给王某,此欠条没有任何约定,xx劳务公司也未收回欠王某某29万元欠条原件。xx劳务公司欠王某17万元欠款已于2015年10月13日还了1万元,现尚欠王某16万元。xx房地产公司、xx劳务公司之间的总工程款尚未结算清楚(木工工程已完工),xx劳务公司以xx房地产公司未按进度拔款为由,未支付尚欠王某的16万元,二王诉至法院后,xx劳务公司愿付王某1万元利息。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贵州省xx经济开发区xx交易市场A、D、E、G栋建筑系xx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xx劳务公司承包该工程的木工工程后,从2014年10月x日起,xx劳务公司便拖欠王某16万元,王某索款无果诉至本院,xx劳务公司亦认可,并愿补偿王某1万元利息损失,符合自愿原则,本院给予支持。王某某与xx劳务公司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已因14万元债权转让给王某而终结,王某某在本案中以与王某是合伙人为由主张利息,该合伙理由不充分,也无证据证明,其利息主张,本院不予支持。xx房地产公司是独立核算的企业,本案拖欠的劳务费用是因xx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贵州省xx经济开发区xx交易市场A、D、E、G栋建筑工程在施工中而产生,xx房地产公司、xx劳务公司之间就该工程的建设尚未结算,xx房地产公司辩称已与xx劳务公司结算清楚,还多付了40万元,xx劳务公司不认可,xx房地产公司无结算凭据,王某诉请xx房地产公司连带支付拖欠的工程款理由成立,本院给予支持。xx房地产公司、xx劳务公司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涉及的xx建筑工程总公司名称,xx房地产公司、xx劳务公司均认可本案涉及的工程是挂靠xx建筑工程总公司,但该合同无xx建筑工程总公司印章,xx房地产公司、xx劳务公司也未提供挂靠合同及挂靠费票据,且xx房地产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一项是房地产开发,无挂靠必要,因此,xx房地产公司、xx劳务公司认可是挂靠xx建筑工程总公司的陈述,本院不认可有挂靠的事实,本案不涉及xx建筑工程总公司。综上,判决如下:xx房地产公司、xx劳务公司连带支付王某工程款16万元。xx劳务有限公司支付王某利息损失1万元。
【律师说法】
贵州省xx经济开发区xx交易市场A、D、E、G栋建筑系xx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本案拖欠的劳务费用是因xx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贵州省xx经济开发区xx交易市场A、D、E、G栋建筑工程在施工中而产生,xx房地产公司、xx劳务公司之间就该工程的建设尚未结算。xx劳务公司承包该工程的木工工程后,从2014年10月x日起,xx劳务公司便拖欠王某16万元。因此,代理人(黄雪刚、蒋奉军律师)认为,王某诉请xx房地产公司、xx劳务公司之间连带支付拖欠的工程款理由明显成立。
相关法律问题
- 劳动仲裁公司的反申请补驳回,公司向人民起诉后,还没开庭,又就判决 1个回答10
-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我公司起诉了,法院也判决了,欠款利息应从哪天 7个回答0
- 律师你好,我在海淀仲裁申请要求某保安公司支付加班费已胜诉,对方起 10个回答0
- 劳动仲裁判决结果下来,要求公司十日内支付赔偿金,十五日内上诉法院 4个回答30
- 我和公司都不服仲裁裁决,公司不想支付双倍公司,我不服经济补偿金没 9个回答0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北京西城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菏泽
汪克强律师
湖北潜江
湖北潜江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广州
董毅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沈阳
洪静律师
上海静安区
上海静安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重庆天宸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江北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号: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包工头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连带支付工程款的责任被法院驳回
- 合作开发房地产的一方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另一方是否对支付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 供暖水泵噪音超标 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降噪并赔偿
- 起吊中工人摔死 保险公司称“免责” 车主起诉要求支付三责险理赔款50万元获支持(转载)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号: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房地产律师点评一起员工购买公司出售的房屋获法院支持的案例
- 房地产买卖合同未谈成 中介公司能否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
- 指导案例7号: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2年4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号: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隐匿财产虚假诉讼受制裁
- 夫妻担保,担保期限已过的情况下,如何让担保人承担责任
- 将露脸、说话视频冒充人脸识别,再冒充电子签名,谎言越撒越糟糕
- 先谎称数字证书签名,后谎称点击确认,“套路”借款人,漏洞百出
- 债转通知、账单明细属“三无产品”,执行活动毫无根据,明显违法
- 贷款、中介、担保机构冒用借款人的名义签约,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执行通知与执行员的说法互相矛盾,追加执行借款人的行为缺乏依据
- 乙方代甲方签约?这家现金贷中介伪造借款人签名,伪造得理直气壮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借款人能被强制执行吗
- 凡是借款,必有利息?偏见?当休矣!贷款可以发放,利息未必能收
- 买车买来一身债,假合同,假电子签名,假代偿,购车贷套路有多深
- 想要借款人的房屋?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诉讼请求被驳回
- 【成功案例】仅有欠条和收条无转账凭证,法院不予以支持
- 制造银行流水,虚构汇票,伪造签名,“套路贷”虚假诉讼恶劣至极
- 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对借款人的追偿之诉应被全部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