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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可以不同酬

发布日期:2019-12-25    作者:王丽侠律师

同工同酬一直是每个劳动者的愿望,但是在实际中经常存在同工不同酬,所以,很多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就容易受到打击,对社会发展也具有严重的阻碍作用,同工不同酬真的不违法吗?下面就看个案例:
        罗某于2016年1月调入A县B公司。2017年,罗某发觉自己和其他同类职工的浮动工资累计相差每月642元。逐向公司要求增加浮动工资,后被公司拒绝,罗某越想越冤,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017年6月30日,仲裁裁决某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向罗某每月支付增加的工资642元。B公司不服,以罗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确定罗某月增资标准为316元。 
        庭审过程中,罗某提起反诉,以其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请求法院判令某公司补偿其工资差额,并重新计算其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月23日,C省A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工资纠纷案,罗某同工同酬的诉请获得法院的支持。 
        《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招待;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以上就是关于同工同酬的相关内容,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知,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量相同时,酬劳也应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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