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冒名顶替他人上学,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20-06-19    作者:张颖律师

山东冠县“农家女被顶替上大学”一事引发舆论关注,山东聊城王莉莉又曝 被冒名顶替上中专事件。顶替者事后为配合组织调查,竟然明目张胆的主动和王莉莉承认此事,被要求王莉莉及全家配合她。十年寒窗苦读,就这样被“偷”走了读大学的机会
        1、冒名顶替者已经违反了《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3、在冒名过程中很肯能会涉及到伪造户籍、身份证等证件,这就触犯了刑法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3年以下情节严重3-10年,以及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3年以下,严重的3-7年。
        4、在民事责任方面,被顶替者可以向法院诉讼,要求注销冒名顶替者的身份,并且承担相应的赔偿, 
        5、顶替者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获取的工作比如公务员,教师等,属于欺诈所得,应予以开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