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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生物案法院已受理,投资者索赔可尽快提起

发布日期:2021-02-05    作者:齐程军律师
据悉,南宁市中级法院近期已正式受理银河生物000806)虚假陈述案。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已有一批投资者诉银河生物案件向法院提交目前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仍在继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与律师联系近期将再次梳理材料提交法院立案。
回顾银河生物的财务造假之路,2020年6月9日晚,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系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经广西证监局查明,银河生物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按照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由此,广西监管局决定对银河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潘琦等13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5万元不等的罚款。
据了解,20211月30日,银河生物发布2020年业绩预告,报告期内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00万-6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1.53亿元。业绩预告中,银河生物发布相关风险提示。截至目前,银河生物违规担保余额16.74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4.45亿元,相关违规担保事项已全部涉及诉讼。
银河生物当天发布的另一份公告显示,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财务报告还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银河生物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表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67月1日至20191月24日之前买入银河生物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24日中午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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