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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虚假陈述案已开庭,受损投资者仍可报名参加索赔

发布日期:2022-03-10    作者:刘鹏律师
日前,长园集团发布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称截至公告发布日,公司已合计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累计金额约为 20,263.93万元。刘鹏律师表示:“长园集团股民索赔案采用示范性判决机制,目前深圳中院已经安排多批案件开庭审理,截至目前一审判决还未下发,受损投资者仍可继续报名参加索赔。”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证监局认定,子公司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刘鹏律师指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长园集团,并在2018年12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刘鹏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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