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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前中国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
www.110.com 2010-07-19 14:12

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发展,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1 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相当严峻

  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企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1993年以业,我国每年各类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基本稳定在10万多人。今年上半年,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同比均有所下降。全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职工死亡4172人,同比下降10%;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伤亡事故明显减少。截至7月底,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66起,死亡 1338人,同比分别下降19.25%和13.5%。今年春节和“五一”放假期间,回乡和旅游人数骤增,春运期间客动高达16.16亿人次,“五一”期间达2.04亿人次,由于各地区、各部门重视安全,都未发生重大事故。

  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去年“11•24”特大海难事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三次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重大特大事故屡屡发生,有时同一天发生2~3起,使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蒙受重大损失,在政治上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有如下一些特点:

  (1)绝大多数事故属于责任事故。主要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疏于管理、监督不力造成的。最突出的如山东烟台去年“11•24”特大海难事故,就是一起在恶劣的气象和海况条件下,船长决策失误和操纵不当,烟大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江西省上栗县的 “3•11”特大爆竹爆炸事故也是如此。

  (2)发生伤良心事故最多的是乡镇、私营、个体和“三来一补”企业,约占事故总数的80%以上。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乡镇煤矿死亡1961人,占全国煤矿死亡人数的72%;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高达17.67,同比增长25%,为重点煤矿(0.941)的20倍。一些企业业主在事故发生后,逃之夭夭,把大量善后工作、赔付责任推给当地政府。

  (3)农民工、外来工成为伤亡事故的主体,约占伤亡事故总数的80% 以上。由于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和灵活性,劳动力的流动性加大加快,加上这一群体普遍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成为事故的最大受害者,而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又往往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4)交通事故和发生在饭店、酒楼、娱乐等公共场所的重、特大事故明显增多。据公安部提供的数字,上半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44379人,同比增长11.2%。另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发生在公共娱乐场所一次死亡10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就达6起,死亡141人。河南省焦作市“3•29”天堂录像厅特大火灾事故死亡74人,主要原因是个体经营者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深夜播放非法音像制品,为逃避检查关闭通道,失火后又不及时报警;有关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明知其违规经营,还发给营业执照。

  (5)因工程(设备)质量低劣和伪劣产品而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明显增加。如重庆市綦江县彩虹桥垮塌事故,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机烧毁事故等都属于这类事故。

  (6)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特别是小矿山超层越界开采,在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上偷油、偷气,而引发的事故明显增多。

  发生各类事故的直接原因虽各不相同,但综合起来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不少领导干部和领导经营管理者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并没有认真贯彻,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组织上、制度上的管理上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有的甚至麻木不仁,置若罔闻,中央的精神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二是有的企业非法生产经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有的基层负责领导和执法部门干部甚至还入干股、拿好处,如正江总书记批评的那样,要钱不要命。尤其是一些乡镇、私营企业根本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少设备、设施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带病运转;三是有些企业没有认真贯彻执行现有的安全生产法规,存在的严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四是安全生产法规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现有法规对大量涌现的非国有企业约束不力;焉是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不力,管理监督力量严重不足;六是执法不严,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没有得到严肃处理,其他人也没有从中吸取教训,以致同类事故屡查屡教不止。

  除这些原因外,各类事故的频繁发生,也反映出一些深层次并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第一,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极不适应工作需要。长期以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主要放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的重点又放在工矿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非国有经济成分大量增加,农民工和外来工大量增加,造成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和乡镇企业中的伤亡事故大量增加。而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又存在着职能交叉、责任不明和监管缺位、无人责任的问题,不利于对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管,加上一部门和基层政权的领导干部疏于管理和监督,安全力度明显削弱,现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与现实经济状况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第二,安全生产监督力量极不适应工作需要。过去,各产业部门都有健全的安全监管机构和相应的监管人员。机构改革后,许多产业部门已被撤销,国家经贸委要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行使国家监督职权,负责调查处理全国重大事故;各省(区、市)经贸委要综合管理本省(区、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据了解,这次机构改革后只设一个5至10人的安全监察处;一些地市目前只剩1名安全监察员。由于安全监督力量大大削弱,现有的人员光调查处理事故都跑不过来,更谈不上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不少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已经出现断档。现有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与安全工作而广量大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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