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论文 >
构筑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大堤
www.110.com 2010-07-19 14:12

我国企业仍然高发的各类事故的原因分析,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生产场所环境不良,约占事故总量的70%。这说明,事故的发生,已不再单纯是企业的生产安全问题,而是反映出了企业内外部的管理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问题。说到底,就是安全工作的质量问题。著名的质量管理专家约瑟夫.朱兰有句名言: “生活处于质量的大坝之后”;一旦质量大坝出现缺口,就会给公众和社会带来危害甚至灾难。也许,朱兰说的是产品的质量,而与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息息相关的安全工作的质量又何尝不是如此。
  
        20世纪末期,科技的高速发展,人类安全和环境所受到的威胁,消费者权益运动的兴起以及在质量方面日益增强的国际竞争等,这些现象产生的巨大力量将质量的概念拓展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包括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质量和安全、健康质量,安全工作质量等。质量管理的思想和方法也从企业扩展到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等领域。
   
        今年初,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明确提出要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什么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可以说,它是对以往质量标准化的继承和拓展,同时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来说,实际就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以及安全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在履行各自职责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对于企业来说,包括企业生产作业的标准化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主体是企业,监管主体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于企业,就是要从安全基础工作入手,制订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操作标准,使每个从业人员按岗位标准进行操作。它要求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操作岗位和每个工种、每个从业人员,完善标准化操作的考核和评级办法,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从基础上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于安全监管部门,就是要根据标准化的原则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程序,以及考核评级的标准和办法,使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控状态。与此同时,安全监管部门还应当按照相应的标准规范自己的监督检查行为,做到执法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坚持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效能型原则,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应该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各个行业正在试行,也处于摸索阶段。为此,本刊推介了中国第一拖拉机集团和中国铝业集团河南分公司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经验以供借鉴。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质量大堤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国家经济发展质量大堤夯实基础,以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