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法规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兼业代理人多
www.110.com 2010-07-15 09:53

华泰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放宽保险兼业代理人审批条件的请示》(华保字〔1999〕1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了规范保险中介市场,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我会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险中介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人的管理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兼业代理人代理保险业务的特殊性,目前规定兼业代理人只能同时为四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是适当的。在尚不成熟的条件下,将对被代理保险公司家数的限制完全放开,极容易导致管理失控,增加经营风险。因此保险兼业代理人只能同时为四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其中只能为一家公司代理的规定目前不宜放宽。

  此复。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