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经营规则 >
意外伤害保险
www.110.com 2010-07-15 09:52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如果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主要有四项:

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

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