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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税收成本比开征社保税更具操作性(2)
www.110.com 2010-07-30 13:27

  我国有众多的人口,广大的农民,贫富差距明显,社会负担很重,是一个很特殊的国家,跟发达国家没法比,跟那些发展中国家也不类同。我们需要有一个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大福利制度”来解决目前存在的社会问题及其长远问题(调整社会收入分配,通过税收让富人接济穷人,减少社会浪费和腐败等均是有效途径);并且要采取符合自己国情的方式和方法。目前开征社会保障税并不能让中国进入实质性的高福利国家,说不定就是一个“面子工程”,还有可能带来进一步的贫困分化(很多没有交纳社会保障税的人是享受不到这些福利的,会眼红的)、纳税人税负加重(一般来说,税收政策制定者的屁股是坐在国家财政那边的还是老百姓这边决定税率的高和低,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国家其税率一般都是一路走高),多头管理税款增加成本等问题。所以,目前我国税收在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增加一个“开源”税种的同时,更应注意“节流”,把功夫多用在“瘦身”上——比如减少税收征管成本,就是一个很好的途径。

  根据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08年和2009年的统计,发达国家的单位税收征收成本一般在0.28-1.20%之间,发展中国家最高也不超过2.0%,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单位税收成本偏高,国家税务总局承认的数据在4.5%左右,而国家审计署和有关专家的估计数则在8.0%左右。就是按4.5%来算,我们离发展中国家的最高成本2.0%还有2.5个百分点,若把这2.5个百分点成本降下去,按2009年我们6亿3千万的税收总量来算,可以节约1575亿元,这接近我们印花税这个税种的征收总量;要是从8.0%降到2%,那就大了去了,可节约5040亿元,比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总量还要多。如果用这些节约的成本投入“大福利制度”之中,肯定能解决弱势群体的很多现实问题。

  所以我们认为:开源更应节流!就我国税收目前的征管现状来说,下功夫减少税收征管成本比开征一种税更重要,也更具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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