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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特别重大损失的标准是(2)
www.110.com 2010-07-31 13:12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

  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

  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

  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

  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

  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一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

  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一十二条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

  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

  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三条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

  ,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

  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

  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

  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四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

  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

  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

  第四百一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

  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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