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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晋江梅岭组团拆迁安置方案出台
www.110.com 2010-09-03 13:11

  【拆迁安置】晋江梅岭组团拆迁安置方案出台

  昨日,从晋江市委常委会第128次(扩大)会议获悉,《晋江市梅岭组团改建工程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出台。

  根据方案,住宅以镇、街道为界限,尽量考虑原来村、社区区位进行就地(就近)集中安置,安置价比市场价低1500元/平方米左右;鼓励居民换房,等面积补差实行最高价控制:总一层免补差价,总二层补差70元/平方米以内,总三层补差130元/平方米以内。同时,为照顾低层民宅低价扩购安置面积,允许购买价低于安置房建安价。总一层民宅可扩购面积1倍,总二层民宅可扩购面积0.3倍。对未建宅基地给予安置,按已批土地面积照顾购买等面积的安置房,购买价格分为1500元/平方米和1300元/平方米两种。同时,该方案取消了一户一宅、一户多宅认定。对于以多份民宅手续建设厂房的,按工业厂房标准认定补偿安置。对于选择住宅货币补偿的,将增加补助金以平衡收益;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可安置面积和低层照顾扩购指标,可增加1200元/平方米补助金。

  在店面安置方面,实行“按类别、原片区、等面积、就近安置”原则,确保原店面价值延续。安置价低于市场评估价5000元/平方米。如果是《房产证》表明为店面的,实行“等面积安置、不补差价”。如果是民宅改成店面,按沿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村间小道)划分为三个类别安置。其他情形的沿路房屋,按照原用途认定。

  在企业补偿安置方面,对用地5亩以上,符合相关产业和环保政策的规模企业,允许入园区安置,适当增加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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