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处理之行政诉讼(7)
www.110.com 2010-07-05 08:54
第三人江西联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供了其于2003年2月24日取得的芦房拆字第0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复印证件。该房屋拆迁许可证复印件与被告芦溪县房产管理局提交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一致,原告提出了相同异议,认为其取得违反法律规定。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对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处理的探析
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在解决村民自治纠纷中的利弊及出路
- ·试析土地纠纷案件行政处理与法院诉讼的关系
- ·行政诉讼不应介入公司内部管理纠纷事务
- ·通过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解决民事纠纷
- ·通过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解决民事纠纷
- ·对妨害行政诉讼行为该如何处理?
- ·浅谈工伤行政诉讼如何处理两个举证责任
- ·行政诉讼不应介入公司内部管理纠纷事务
- ·浅谈工伤行政诉讼如何处理两个举证责任
- ·公务员录用纠纷真的不属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吗
- ·土地储备中心能否成为拆迁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
- ·妨害行政诉讼行为如何处理?
- ·房屋拆迁的民事和行政诉讼
- ·医疗纠纷解决方法之行政诉讼
- ·房屋拆迁的民事和行政诉讼
- ·房屋拆迁的行政诉讼问题
- ·农村房屋拆迁行政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
- ·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规则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