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无效果 消费者诉厂家和超市双倍赔偿
www.110.com 2010-07-23 15:11
肖女士在小白羊超市购买了一款增白洗面奶和祛角质啫哩,因化妆品没有她预期的效果,遂于日前将厂家和小白羊超市告上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按照《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双倍返还其货款共计97.4元。
据原告肖女士称,原告2007年5月19日在石景山区小白羊超市购买了广州宝生堂化妆品公司生产的欧丽丝木瓜增白祛粉刺洗面奶、欧丽丝全效祛角质啫哩各一盒,合计48.7元。后,原告开始按照说明书使用,但数次后没有任何效果,且有不适感。原告感到十分郁闷,经咨询朋友并查找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资料后,认为化妆品厂家没有取得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自己购买的化妆品属于国家禁止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厂家的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于是,原告将厂家及超市起诉至石景山法院。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本案。
相关文章
- ·消费者状告商家误导果汁饮料能防癌获双倍赔偿
- ·华润雪花啤酒瓶爆炸 消费者起诉厂家赔偿
- ·消费者购买假糖尿病药获双倍赔偿
- ·消费者购买假糖尿病药获双倍赔偿
- ·在美容机构购买或使用化妆品消费者需要注意什
- ·使用“脱发祛斑”类化妆品的消费者要注意什么
- ·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化妆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 ·化妆品过敏 消费者购买需谨慎
- ·化妆品新规实施 消费者雾里看花
- ·“一房二卖”被判决双倍赔偿消费者
- ·使用化妆品“毁容”消费者获赔偿
- ·消费者购买假糖尿病药获双倍赔偿
- ·百事七喜饮料内有蜘蛛 消费者要求厂家公开道歉
- ·消费者合同与惩罚性赔偿
- ·消费者接受售后服务时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案
- ·食物中含异物致牙齿受损 两消费者起诉要赔偿
- ·使用化妆品引发肾病 生产商败诉赔偿
- ·化妆品用后过敏 经营者退货赔偿
- ·中国消费者保护法上的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
- ·消费者接受售后服务时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