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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110.com 2010-07-24 14:11



  四、关于判决双方继续履行的可能性。二审法院不解除双方当事人的合作合同关系,是以让双方继续实际履行尚未完成的义务为基点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这一法律规定,我们认为,法庭依此规定和当事人要求,可以作出强制继续履行判决。此外,在这里需要强调注意的是,法庭在作出强制继续履行的判决时,除须依当事人的请求外,尚须具备下述条件:一是必须是可能履行的合同,如果合同的约定和现实生活发生变化,无法履行的,则不能作出强制继续履行的判决;二是强制继续履行不能构成违法,继续履行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对当事人的损害;三是应当是法庭认为判决能够执行的;四是用其它民事责任形式不足或不能够确定具体赔偿或补偿标准和实际损失的。我们认为,二审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作拍摄合同的作法,是符合民法的立法精神和本意的。

  现实中,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履行得如何?经二审法院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成员对本案当事人回访了解到,经双方当事人密切合作,《观世音传奇》音乐、美工、特技等后期拍摄工作已完成,该剧正在送审阶段。这充分说明,二审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作合同,是正确和有成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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