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杨策,“专利制度下的最新医学动态”,中国知识产权报,2003-07-01
2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0
3 WTO成员方达成《关于TRIPS协议和公共健康多哈宣言第六段的执行决议》,载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简讯》,2003年第47期
4孙皓琛,“论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问题”,载于《知识产权》2003年增刊
5李顺德,“TRIPS新一轮谈判及知识产权国家保护的新发展”,载于《知识产权》,2003,3
6文希凯,“药品专利与TRIPS协议”,《专利法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12
7李钢,“我国制药行业专利战略方面的一些探讨”,载于《知识产权》2004年增刊
“强制许可”即国家主管机关不经专利权人同意,通过行政程序,允许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向其颁发强制许可证的行为。
9舒畅,“多哈谈判达成协议,不发达国家免受专利困扰”,环球时报,2003-09-03
10陈德照,“TRIPs与公共健康问题”,载于《世界知识》,2003,18
11“平行进口”是一种产品转移,一般指从外国进口专利权已国际用尽的专利产品。
12 1983年,美国国会通过《罕见病药物法》,提供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来刺激罕见病药物的开发,这些经济上的激励措施包括:研发税收扣除,临床研究补足、加速FDA(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评审以及一个确保的从FDA批准之日起为期七年的市场独占垄断(这不同于这些产品同样也许可以得到的常规的专利保护),研发的投资同样也得到了许多关注不常见疾病的非盈利性基金的支持。
13吕炳斌,《与国际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载于《知识产权研究》第十四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8月第一版
14韩来峰,“都是专利惹的祸?”,载于《知识产权》,2004年增刊
刘筠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