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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与秩序:哈耶克对法理学和经济学的思考((5)
www.110.com 2010-07-24 12:59

  为什么思想自由、表达自由、信仰自由是重要的?为什么思想、表达和信仰地自由不以正确为前提?这时因为我们根本不可能发展出一种思想、表达和信仰是唯一和永远正确的,可以作为判断其他思想、表达和信仰的标准。一种思想、表达和信仰如果敢于声称自己是唯一和永远正确的,那它就假定它已经洞悉了人类和世界的全部秘密,这样一种假定很容易被推翻,只要我也能够自由地提出一个它还没有洞悉的,那怕只是我个人的秘密,而这种可能性是永远存在的。一种思想、表达和信仰自以为的正确,并不能成为判断其他思想、表达和信仰的自由的根据,就是因为必然无知的存在这一事实。

  知识分子在思想、言论和信仰自由常犯的错误有四种,一种是人为思想、言论和信仰自由以思想、言论和信仰的正确为前提,而这里正确的标准往往只是知识分子的标准,这表现为科学主义的狂妄,比如人为某种信仰因为不认可现存的自然科学知识,所以是邪教,比如人为商人的言论(商业广告)不受保障言论自由法律的保护。

  另一种错误是没有看到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的关系,往往在反对政府对言论市场的管制的同时,却支持政府对商品市场进行管制。科斯发现,“在联邦无线电委员会(现改为联邦通讯委员会)成立后的45年中,新闻界对此政策几乎从未表示过异议。如此渴望摆脱政府控制的新闻界竟没有努力为广播事业争得类似地自由。”(《商品市场与思想市场》)。现在则表现为某些知识分子呼吁政府对互联网上自己所不喜欢的信息进行管制。但是,这些知识分子没有看到,政府对新闻、出版、教育和互联网的管制,除了危害到商人们的经济自由,同时也减少了和限制了知识分子的思想、言论和信仰自由,而知识分子又在分工体系中是依赖思想、言论、新闻和出版的市场谋生的,这一管制还减少了知识分子谋生的机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命权。因此,某些知识分子对管制思想和言论市场的支持,就像某些商人勾结官府设置市场准入一样,实际上体现了一种对竞争的惧怕,对自己的思想和言论是否是真理的不自信。一些知识分子要么是对自己的思想没有信心,要么是对自己表达自己的思想的能力没有信心,出于对竞争的惧怕,所以才要求政府出面宣布自己的正确,和他人的错误。然而,就像并不是符合政府要求的产品才是市场欢迎的产品一样,思想和言论是否正确,也并不能依靠政府的认可,而是要经历思想和言论市场的没止境的竞争。这样的知识分子只有在自己的思想和言论开始被政府所不喜的时候,才开始为自己呼吁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但常常为时已晚。

  有些知识分子常常宣称自己是社会的良心,没有自己的利益,而以大多数人或者受压迫者或者弱者的利益为自己的利益,以为这些人说话和吁求为自己的使命。如果知识分子在这样表达的时候,得到了这些人的同意,并且不剥夺这些被代表的人的表达机会,那当然无可厚非……但是,知识分子常常认为,只有自己才深刻地了解这些人的利益,而这些人本身由于愚昧和短视的缘故,而不能了解自身的利益所在,或者为眼前的利益所蒙蔽,而无法看到长远的利益。这些知识分子所犯的错误,同样也是一种对自身无知的无知。如果知识分子真的要在表达方面帮助那些弱者,那他所应做的,使创造自由表达的机会,而不是越俎代庖。事实上,福柯这样的知识分子就是这样做的。

  中国的的知识分子经常被教导要压抑自己的偏好和利益,以服从更迫切的、更现实的偏好和利益。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就会被认为忘恩负义,背叛了生他养他的人民。这些教导没有看到,知识分子并不是靠他人单方面的施舍生活,而同样依靠分工和交换生活。在一个分工社会中,知识分子如果不向他人展示自己思想和言论的成果,不贡献自己特殊的知识,不按自己的知识状况去过一种可能的生活,他仍无法从知识分子的思考和生活中交换到自己所需的东西,知识分子的存在才会失去他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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