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合同法论文 >
自愿承担风险在(3)
www.110.com 2010-07-26 10:36

    合同与侵权竞合的现象相当普遍,各国立法大多赋予当事人选择权,原告可以选择以合同关系起诉,也可以选择以侵权关系起诉,选择合同排除侵权,反之亦然。好意同乘也存在合同与侵权竞合的情况。合同又称契约,大陆法系称之为协议,英美法系谓之允诺,均指当事人的合意。有偿与无偿不能阻却合同的成立,所以,好意同乘属于合同关系。客运合同只有众多合同中的一类,好意同乘与客运合同具有本质的区别,即客运合同为乘客服务,是服务合同中的一类;而好意同乘为了自己,并不是为同乘者服务。所以,好意同乘是合同关系,但不是客运合同关系,这与免票乘客是有区别的。免票乘客,是承运人免除了乘客的付费义务,合同的其他要件没有改变,仍属于客运合同关系。好意同乘发生的损害存在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具备侵权的三要素,所以,好意同乘同时也属侵权关系,存在侵权与合同的竞合。

    三、自愿承担风险

    风险无处不在,风险伴随着人们的生活,人的任何活动都有风险,在正常生活中,人们认识到风险,也自愿承担这些风险。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生活节奏的加快,活动的频繁,人与人接触增多,风险也随之增大。每个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也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当个人单独从事危险活动时,由自己承担风险没有任何异议,如野外攀岩、登山、赛车、游泳、跳跃等,但是,如果与他人共同从事危险运动时,风险由谁承担?体育比赛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如对抗性较强的拳击、球类比赛及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体操、跳跃项目等,经常发生人身伤害甚至死亡事件,体操运动员桑兰就是在友好运动会的损伤导致高位截瘫。在体育比赛中,选手在遵守比赛规则的情况下造成对方伤害的,不应承担责任。大型体育比赛一般由保险来分散风险,但是,小型比赛与游戏,没有保险,发生损害如何处理?从侵权角度分析,由于参与人自愿参加游戏,意味着自愿承担游戏固有的风险,从古代比武中的“生死状”到现代体育比赛中的自愿承担风险,自愿承担风险具有悠久的历史,在现代的竞技项目中为绝大多数参赛选手所接受,并成为一项规则。由于我国立法概括性与落后性,没有自愿承担风险的规定。我国应当借鉴欧美国家的做法,将自愿承担风险作为一项法律基本原则。

    原告自愿承担风险是英美侵权行为法的一个基本的抗辩理由,其含义是说,如果原告意识到了一种危险而又去面对这种危险,那么他不能因为这种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要求得到赔偿。《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二次)第496A条规定,原告就被告的过失或者不计后果行为而导致伤害的危险自愿承担的,不得就该伤害请求赔偿。《埃塞俄比亚民法典》第2068条规定,在进行体育活动的过程中,对参加同一活动的人或在场观众造成伤害的人,如果不存在任何欺骗行为或者对运动规则的重大违反,不承担任何责任。《欧洲侵权行为法草案》第36条第二款规定,如果受害人置身于危险之中,而该危险通常是和采取这类行为联系在一起并且完全可以认为是作为整体危险被接受,则危险的实现不构成具有法律相关性的损害 .

    自愿承担风险亦为各国学者所推崇。如[美]文森特。R.约翰逊在《美国侵权法》中指出,自愿承担风险是行为人自愿地同意承担风险去面临可能出现的危险。自愿承担风险分明示与默示二种形式。在受到伤害之前,原告向被告明确表示同意免除被告遵守一名通情达理的人的通常应尽的注意义务,是明示的自愿承担风险;被告没有责任保护原告免受某种特殊活动的本身具有的危险的伤害,并且原告已经通过参加这种活动的行为表示了对这种危险的承担,是默示的自愿承担风险。自愿承担风险通常适用于体育比赛与游戏中的损害,免除被告的责任。自愿承担风险不适用于对公共利益有特殊影响的行业,如公共服务机构、商业承运人、旅店店主以及公共仓库等。  王泽鉴在《侵权行为法》中指出,“自甘冒险”指明知某具体危险状态的存在,而甘愿冒险为之,如明知他人无驾照或酒醉而搭乘其车。如何处理,有二种见解,英国法院认为原告自甘冒险时,被告并未违背其注意义务,不成立过失侵权行为。亦有认为被告主张原告自甘冒险的抗辩时,得除去过失侵权行为的效力。无论采取何者,其结果均属相同,即原告不得请求过失侵权行为损害赔偿。  张学仁在其主编的《香港法概论》中认为,受害者同意起源于“对同意者不构成侵害”的传统法则,意即对自愿承担风险的人,不能构成不法行为,“自愿”(明示或默示的)具有开脱致害人责任及暂免除其注意义务的法律效力。“自愿承担风险”的成立,要求受害者必须是知情的和自愿的,是在此情况下放弃其法律上的权利。这一抗辩理由通常适用下列三类诉讼:(1)涉及体育活动的案件,如拳击、摔跤及球类运动中受伤;(2)其中有主仆关系的案件,如工伤事故;(3)救济案件,如外科手术,紧急救援等。但“自愿承担风险”法则不适用于被告造成危险。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