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合并的有关法律问题(6)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六、商业银行合并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要在商业银行合并的过程中发挥自己的监管职能,依法履行商业银行的合并行为的审批权和监督职责,不能强令商业银行合并和直接干预商业银行的合并过程。尤其是不能强令一个健康的商业银行超过其承受能力吸收合并问题严重的商业银行,导致健康的商业银行被拖垮或者拖死,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在依法行使商业银行合并审批权时,要严格把关,对旨在扩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合并,应注意合并是否会导致垄断,妨碍公平竞争;对旨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并,要注意防止将若干有问题的商业银行捆在一起延缓金融风险爆发的权宜之计,此中合并可能将导致更大的金融风险,从而使商业银行的合并走向合并愿望的反面。对此,我们有深刻的教训。即使对一定有能力吸收合并有问题的商业银的健康商业银行,也要考虑其实际承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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