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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市场经济与数量法学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市场经济在当代的发展,突现了人们对自然科学特别是数学的兴趣。这不是偶然的。市场经济越发展、法制越完善,就越要求法的科学性,越要求法学的自然科学基础。

  社会关系-数量关系-法律关系的客观存在,为本文提出创建“数量法学”的建议奠定了基础。数量法学的目的,在于揭示三者相互关系原理。在数量法学领域,经济关系在社会关系中占有突出地位,为切合论题需要,本文集中从经济关系入手。

  本文用“数量法学”作为这门学科的名称。下面的内容,是作者对这门学科的基本认识。

  一、数量经济关系与法

  社会化经济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因而科学地认识这种经济关系,不能脱离它的社会本性。同时,这种经济关系,又是依靠量的方面的测定、计算建立起来的。没有数量经济关系,便没有社会化经济关系本身。应当说,社会化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数量关系:

  1.经济现象之间确实存在数量上的依存关系。它一般表现为一个经济现象发生数量上的变化,另一个经济现象也会相应地发生数量上的变化。例如,货币投放量减少,基本建设速度、规模就会下降;商品价格降低,销售量就会增大;工资提高,企业利润率就会下降。这种数量经济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具体关系值是固定的,表现为函数关系,另一类是具体关系值是不固定的,表现为相关关系,即对于一种经济现象的某一个确定的数值,另一种经济现象有多少个数值与对应。数量上的依存关系,是数量经济关系的基础。

  2.经济关系是随时变化的,在这种变化中,存在自变量的变化对因变量的影响及影响程度问题。经济现象或经济现象标志的数量表现称为自变量,发生对应变化的变量为因变量。经济活动的目的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佳化,而最佳化过程本身就包含对变化的分析,即自变量的变化对因变量的边际影响。使目标函数如收入、成本、利润等函数最佳化(最大或最小)的自变量的数值达到最佳化,总是每一经济主体所遵循的原则。

  3.经济活动主体总是有效地利用各种投入要素(生产要素)进行生产活动,因而把握投入与产出的数量关系。投入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质资料和劳动;产出是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劳务。企业通过投入产出分析,把握用以提供产品与劳务的生产体系的技术-经济特征,寻找能使成本最低的各种投入要素的优化结合方式。此外,价值(功能与成本或费用的比值)关系、盈亏关系等都是数量经济关系。

  4.国家把社会劳动消耗多的最稀缺的资源优先分配经济效益最好的行业和部门,以生产效用最高的产品,其必不可少的,是对资源的边际收益进行估价。这种估价,不仅受目标函数的系数、约束条件的系数及常数的制约,而且还受约束条件的个数、决策变量的多少的影响。

  社会化经济对法提出了统一调整的要求,传统法部门调整的局限性增大了,而数量经济又向法的调整机制提出了新挑战。法必须把数学作为自己的基础。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离开数学基础和数量表现的法,是不可思议的。

  每个企业基于利益在自己的法制观念的支配下进行经济活动。如果它们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那么经济秩序可推定为良性的。但实际情况总不是这样。如用定量方法描述,则如下图:娬饫铮?具有不同法制观念的企业?*量用A、B、C表示,它们分别进行X、Y、Z经济活动。在某类经济法规规范下,X、Y活动为合法行为,Z活动受到限制。如果这类经济法规存在废改立情况变化,则X、Y活动受到限制,Z活动受到鼓励,那么便给不同企业的利益带来得失不等的后果。由此可见,对不同法制观念的企业进行分类,确定其经济活动模式,把经济法规实施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定量化,从而能够对社会经济秩序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

  再进一步,应当讨论“合法”与“违法”的法定界限根由,我国环境保护法在第2章和第3章里,分别作出了“维护水质良好状态”和对污染环境的废气,“需要排入的,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的规定。那么,“污染程度”、“水质状态标准”这些标准值(临界判据)是怎样被确定的呢?法律规范与科学事实、临界判据有怎样的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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