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其它经济法论文 >
经济法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探讨
www.110.com 2010-07-26 10:54

    内容摘要: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核心与灵魂,它关系到整个经济法部门地位和性质的问题。对经济法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逻辑关系进行探讨时,会展现二者的新涵义和内容。

    关键词:经济法价值取向 经济法基本原则 内在逻辑性 经济引导行为 经济救济行为

    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它不同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传统的法律部门,它还没有成熟到足以规定抽象的法律关系的程度,而往往是直接将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的要求置换为法的规范。这样就会产生如下消极影响:首先,过于具体的制度性规定只会造成经济法效力普遍性和适用弹性的弱化,甚至会出现经济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带来实际应用上的麻烦。其次,经济法的独立与兴起,客观上需要相关理论研究的发展与深化,但当代经济法学难以满足经济法律部门发展的需要,具有相当的滞后性。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法及其理论也处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笔者将对作为经济法基础理论核心问题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能对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作出微薄的贡献。

    一、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逻辑关系的一般理

    论法理学告诉我们,法律作为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性文件,都有其追求的具体理想目标,以达到满足人和社会需要的目的,这就是法的价值取向。具体来讲,它可以包括法的自由价值、法的平等价值、法的安全价值、法的秩序价值、法的正义价值以及法的效益价值等。法的原则是指“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①,它不像法律规则那样,没有设定具体的事实状态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是法律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构成了整个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法的原则可根据适用领域的不同划分为具体原则和基本原则。其中具体原则是指用于某一特定社会关系领域的法律原则。而基本原则是体现法律的基本精神,贯穿于法律全过程中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原则,在价值和功能上比具体原则更重要和广泛。这种划分是相对的,具体原则在适用的本身领域内就会变成基本原则。法的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都是法律的抽象性规定,二者存在着内在的逻辑一致性,表现在:(1)价值取向是基本原则的基础,是基本原则的本质内容。

    法的价值取向作为法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对法的基本原则存在巨大的指导意义,决定了基本原则的规定方向和内容。例如,法的自由价值的存在就决定了会有以自由为本质内容并服务于自由价值的自由原则的出现。(2)基本原则是价值取向的表现形式。价值取向是法这一社会存在物的内在理想,它往往需要一定形式的表达。基本原则恰恰是对法的价值所追求的社会理想的总体图景的一种展现。(3)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统一于法的实现。价值取向在于引导法律的理想目标的合理实现,基本原则也同样是为了指导法律的实施和应用,二者共同统一于实现的一致性。

    二、经济法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的逻辑分析

    (一)经济法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的涵义

    经济法价值取向是经济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所要追求的具体的理想目标,是一般法律的价值内在于经济法领域而形成的特定的第二层次的价值。它是在法的自由、平等、安全、正义、效益价值基础上形成的,并包含有这些基本价值倾向,但却不再仅仅是这些价值的一般表述,经济法价值取向已上升到了一种特殊理想的高度。同样,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经济法价值取向的引导下而规定于或者寓意于经济法律之中的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司法和经济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它体现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并贯彻于有关经济法理论与实践的一切环节之中。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