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其他论文 >
法律与民营企业管理(4)
www.110.com 2010-07-24 15:32



  1、产品品种决策失误。目前消费者主权和绿色消费日渐深入人心,但有些企业在产品品种决策中无视这一变化,也不对《环保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认真研究,致使生产的产品因不符合市场需要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最终导致经营失败。当然这一现象在国外的企业产品决策中也存在,如美国和日本政府几乎同时立法规定提高汽车排气标准即降低排气量,美国汽车制造商认为这是企业的重大威胁,动用大量的营销专家、社会活动家游说政府修改法律,而日本的汽车制造商认为这是企业的机遇,积极研制低排气量的环保性汽车,结果美国的汽车制造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仅没有使政府修改法律,而且将大量的市场拱手让给了日本的汽车制造商。

  2、 产品质量决策失误。根据法律规定产品的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部颁标准、协议标准等,国家对产品质量规定强制标准的,企业在质量决策时必须遵循,否则将会被国家依法逐出市场,如浙江温州的柳市镇,以生产低压电器开关名扬全国,其产品占全国市场份额的 70 %左右,被誉为中国的低压电器城,前几年质量参差不齐,假冒伪劣现象时有发生,一段时间内,温州货成了假冒伪劣的代称,人们见而远之,闻而畏之,市场占有率大降低, 1990 年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展开时,许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到了严厉打击,有的因此而倒闭,但依法治企、守法经营的长城集团却因产品质量过硬,品牌响亮获得国家的扶持,市场占有率大大提高,企业效益与日俱增。另外有的企业在质量决策时认为产品质量越高越好,结果也导致了经营失败,因为产品质量的提高必然引起产品成本的提高,从而导致售价提高,最终影响销售额,如果产品售价太高致使用户或消费者无法接受,那么企业必然会发生损失,甚至倒闭。因此企业在产品质量决策时,应当充分研究法律关于质量的规定和市场需要的标准,使质量既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又符合市场需要,从而有效防止因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被逐出市场或因质量过剩不被用户或消费者接受而造成损失。

  3、品牌决策中的失误。品牌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它可以使企业飞黄腾达,也可以使企业倾刻间走向灭亡。如海尔集团因其成功的品牌战略使其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并进入世界企业五百强,再如娃哈哈集团曾因产品名称 ( 娃哈哈果奶 ) 不当,差点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还有孔府家酒,在品牌决策时没有注意类似商标问题,使自己花费很大财力占领的市场被孔府宴洒夺走,企业最终走向衰亡。企业因品牌决策不当造成严重损失或企业倒闭的例子不胜枚举,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在品牌决策时没有充分注意《商标法》的规定,其一没有充分注意商标注册优先的规定,致使自己花费大量广告费创出的品牌被别人优先注册;其二没有充分注意类似商标搭便车的问题,在品牌注册时没有同时注册防护性商标,致使消费者将类似商标的品牌误认为自己的姊妹产品,从而使自己的市场被他人夺走。

  4 、合同管理失误。合同从法律角度讲是一种能够产生民事权利和民事法律义务的民事行为,对企业而言是实现交易的手段和规则,若企业不懂规则或不按规则办事,必然会蒙受损失。如有些企业最终倒闭是被债务拖垮的,那么企业为何会被债务拖垮呢,原因是企业在以赊销方式销售产品时没有对交易另一方的资金信用状况进行认真调查研究,致使产品被骗或因对方没有履约能力导致债权不能实现,从而最终拖垮了企业;其次有些企业对自己的信用状况不加管理,不能按合同约定交货,致使企业卷入诉讼,旷日持久的诉讼将企业拖垮;另外有些企业对销售人员缺乏管理,导致企业蒙受损失,如有的企业在其销售人员已被企业开除,但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致使货款被开除的原销售人员结走。企业因合同管理失误造成损失的情况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因此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以防范商业风险。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